近日,高安市出台政策,对管理规范、服务质量好、运行正常的农村幸福食堂,每月奖励补助2000元,奖励资金每季度兑付一次。截至目前,该市共开办农村幸福食堂156个,就餐老人2213人。
为将农村幸福食堂办好,该市千方百计强化资金保障,整合撬动各方面资金,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一点、乡镇财政解决一点、社会爱心捐助一点、老人自身承担一点的方式,统筹解决资金保障问题,确保农村幸福食堂模式可持续、易推广、见长效。
该市还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加强幸福食堂收支管理,建立台账,对收支分类登记。1000元及以上社会爱心捐资由乡(镇、街道、场)财政所开具发票,1000元以下社会爱心捐助或捐物由幸福食堂运行管理理事会在村党支部的见证下开具收据。社会爱心捐助全部用于幸福食堂日常开支,理事会每月将捐助收支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