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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我市的环境信访案件处理情况的公示
日期:2018年7月10日  作者:  字体:[] [] []
 

 

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我市的环境信访案件处理情况的公示

   6月11日至6月30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先后向我市移交43件次环境信访案件,7月9日又移交1件次书信信访案件,我市认真查办后,现将处理结果公示如下:

 

所属批次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整改措施 责任人处理情况
第十一批 D360000201806110034 投诉人反映:宜春市高安市蓝坊镇,家米保洁有限公司夜间不定时污水(硫酸水)直排河流。 调查核实时企业已停产,废水处理设施仍在运行,并且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查看在线监控数据,未见江西家美保洁品制造有限公司夜间不定时污水(硫酸水)直排河流,举报情况不属实,但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未办理“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属实(部分)  该公司未办理“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进行试生产,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高环行罚告〔2018〕26号)》对其处罚叁拾万元的罚款,并责令其停产。
第十一批 D360000201806110036 投诉人反映:宜春市高安市新街镇陶瓷产业基地,孙爱民私人承包处理基地里企业的生产垃圾,他将企业垃圾直接扔在陶瓷基地附近的农田里,污染周边环境。 经查实这块地为空地,有协议书及征地款票据,反映此地为农田不属实。有生产垃圾乱堆现象,影响周边环境,此事属实。 属实(部分) 目前,孙爱民已将堆放在空置土地上的生产垃圾全部清理平整,空置土地进出口已用铁皮做了围挡,严禁任何人任何车辆入内;因厂区范围较大,目前大部分土地已用黄土覆盖并撒种草籽(因季节天气原因草籽未大面积生长),并用遮阳网进行覆盖。下一步,孙爱民将继续用黄土覆盖剩余空置土地和加盖遮阳网,并补种草籽,尽快恢复植被还土地之原貌。
第十一批 D360000201806110044 投诉人反映:宜春市高安市灰埠镇希岭村,高安盛源矿业准备在希岭山上采矿,但是环评公示阶段当地百姓毫不知情,存在环评做假嫌疑。 2018年6月13日下午,环保局付锐、贾小滇、周辉和灰埠镇罗合明进行了现场核实,项目未开工。2018年6月14日上午,高安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盛源矿业负责人王细购做了现场调查笔录。根据调查核实和调查笔录:项目未开工,建设单位正在进行项目建设公众参与调查,尚未完成,不存在环评做假一说,举报反映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第十一批 D360000201806110046 投诉人反映:工业园区高安中学北面有时候会闻到刺鼻的农药味,灰埠镇的灰尘特别大,空气污染特别严重。要求是环保工作人员调查处理。 2018年6月12日,高安市环保局工业园分局分局长邓春根、分局干部游金林二人会同高安工业园武装部长陈栋梁和环保协管员李德安对新世纪园区的涉农药企业(共三家)进行现场重点进行排查1.工业园3家涉农药企业中,2家已经停产,1家在产的有完善的废气治理设施,3家企业周边无明显异味,对高安中学教职工宿舍和周边小区走访调查,群众均反映以前偶尔闻到刺激性味道,但现在闻不到。举报部分属实。2.灰埠镇辖区及公路现场,未发现较大灰尘,有洒水车洒水。举报不属实。 属实(部分) 1、园区和环保部门采用积极的态度应对,升级园区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加大环保投入,加大监管力度,督促相关企业尽快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生产废气开展集中验收监测,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减少和控制工业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灰埠镇将继续按市精品通道整治要求,对沿线公路开展硬化绿化,减少扬尘污染;公路沿线村委会,已购买洒水车,每天定时对黄付公路进行洒水,进一步减少公路沿线扬尘。
第十一批 X360000201806110003 杉林机砖厂毁坏耕地,无环保审批手续,污染环境。当地国土部门擅自变更耕地性质建设砖厂,官商勾结。 祥符杉林砖厂窑体用地依法办理了用地报批手续并依规进行了变更,其他临时附属设施用地依规办理了临时用地备案手续,擅自变更耕地举报不属实。该厂已建成废气治理设施,监测显示排放废气不超标,但受不良天气影响或如果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反映污染环境属实。该砖厂土地手续和环保审批手续都是严格按照正常手续申请办理,举报官商勾结不属实。 属实(部分) 督促公司尽快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环境监测,并将根据监测结果作出进一步的处理;同时将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要求该公司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第十二批 D360000201806120028 投诉人反映:宜春市高安市蓝坊镇先岗村,建设瑞英山庄损坏100多亩山林,镇政府、乡镇府未经村民同意已与瑞英山庄签订十年合同。 接到转发的信访件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派出林业局分管副局长喻剑波、巡查大队队长赵斌、林业工作总站邹麦根等执法人员,会同蓝坊镇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对蓝坊镇先岗村组干部、部分群众进行走访调查核实,以及现场核查,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2018年3月16日江西省瑞英生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及蓝坊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因生态园建设需砍伐上罗村与溪头村交界处啤际晏山上的残次林从新更新造林栽种果树,随后林业局调查设计队对该山场的林木进行了采伐作业设计,共做林木采伐作业设计书1份,采伐面积42亩,林木畜积合计48.6立方米,出材37.8立方米(其中杉木30.2立方米,非规格材松木7.6立方米),均已依法依规报高安市林业局审批,接转办件后经过我局执法人员对现场勘验,此山场到目前只采伐1.1亩,出材1.2立方米,而且是依法依规进行施工,不存在损坏山林一事。其余已经市审批的作业设计书区域内的,目前没有施工。(可以施工) 不属实
第十二批 D360000201806120052 投诉人反映:宜春市高安市新街陶瓷基地内的众品鑫纸箱厂废水直排,污染维加塘水库。曾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未得到解决。 该企业在今年3月确实存在生产废水收集后,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通过雨水排放口排放到维家塘水库,且水库边缘水质受污染,呈明显颜色分界,水体呈现淡暗色的问题。 属实(部分) 对江西众品鑫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高环责改字【2018】46号),增建了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水回用,杜绝了生产废水外排的问题。该企业已整改到位,问题已解决。
第十四批 D360000201806140028 投诉人反映:1.建陶基地普京陶瓷6月11日停产,要求整改,现6月14日又开始生产,堆放垃圾,污染100多亩土地,投诉人收到威胁。2.普京陶瓷厂原料仓库附件企业鄢家村潭潜水库。 1、普京陶瓷6月11日到6月13日确实停产,因为6月10日企业被投诉后,为了更好地整改到位,公司自行停产,完成了整改措施后,公司确于6月14日恢复了生产。
2、该公司围墙外确有100余亩土地,为建陶基地征用地,用途已不属耕作用地,因地势较低,该厂堆放了一些建厂时的建筑垃圾和生产废瓷,按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方法,可用作填坑、修路等,且该块地外围都建有土坝围挡,防止雨水冲刷影响下面的农田。投诉污染土地不属实。
3、通过调查询问,投诉人反映受到威胁不属实。
4、经调查,普京陶瓷原料仓库周边有江西恒达利陶瓷建材有限公司、江西东方王子陶瓷有限公司生活污水排入檀前水库,江西赣虹陶瓷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排入檀前水库。投诉举报属实。
属实(部分) 2018年6月19日对江西恒达利陶瓷建材有限公司、江西东方王子陶瓷有限公司、江西赣虹陶瓷有限公司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3家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分别处罚金15万元、25万元、10万元。
第十四批 D360000201806140047 新街陶瓷基地的众品鑫纸箱厂,污水偷排到上保蔡家村维加塘水库,污水颜色为黑色,表面带墨油。村民还曾抓到用挖机填土掩埋污水,村民要求该厂整改到位。 经查,该企业在今年3月确实存在生产废水收集后,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通过雨水排放口排放到维家塘水库,且水库边缘水质受污染,呈明显颜色分界,水体呈现淡暗色的问题。 属实(部分) 高安市环保局已于今年4月对该企业对存在的问题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公司立即实行停产整改,建设两个污水收集池,废水回用,待整改到位经高安市环保局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并处以了拾万元的行政处罚。
第十四批 X360000201806140002 高安市祥符镇杉林机砖厂损毁耕地,污染环境 经调查核实,举报不属实。祥符杉林砖厂实际使用土地69.9亩,其中窑体23.94亩(含耕地)依法办理了用地报批手续并依规进行了变更(根据赣国土资征【2017】98号变更),其他临时附属设施用地45.96亩,依规办理了临时用地备案手续。所以不存在损毁耕地问题。该厂已取得环评批复(高环评【2017】48号,已完成环保设施安装并正常使用。高安市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高环监字【2018】第2002号,6月14日)显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的标准限值,但受不良天气影响或如果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反映污染环境属实。 属实(部分) 督促公司尽快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环境监测,并将根据监测结果作出进一步的处理;同时将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要求该公司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第十四批 X360000201806140003 高安市祥符镇杉林机砖厂损毁耕地,污染环境 经调查核实,举报不属实。祥符杉林砖厂实际使用土地69.9亩,其中窑体23.94亩(含耕地)依法办理了用地报批手续并依规进行了变更(根据赣国土资征【2017】98号变更),其他临时附属设施用地45.96亩,依规办理了临时用地备案手续。所以不存在损毁耕地问题。该厂已取得环评批复(高环评【2017】48号,已完成环保设施安装并正常使用。高安市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高环监字【2018】第2002号,6月14日)显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的标准限值,但受不良天气影响或如果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反映污染环境属实。 属实(部分) 督促公司尽快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环境监测,并将根据监测结果作出进一步的处理;同时将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要求该公司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第十四批 X360000201806140008 高安市新街镇新街村原煤焦油厂内(金凯瑞隔壁)一废品加工厂环境污染严重。 该收购点1公里范围内无村庄,经营范围是将回收的塑料废品(PVC瓦、废门窗塑钢等)进行简单的物理破碎(每月有3-4天进行加工),破碎的塑料打包外卖。所收购的废品大部分做到了分类堆放,但仍有一部分回收废品分类不彻底且露天堆放,对环境有一定影响。在破碎时也有噪声影响;现场有一个水池用于冷却破碎机,未发现污水横流、废品乱丢乱放现象。举报环境污染情况属实。 属实 已对该塑业下达了停产通知书,采取断电措施。对新街镇政府下达督办单。6月20日,高安市日昇塑业的生产设备(破碎机和烘干机)已经被拆除清理。
第十五批 D360000201806150026 高安市独城镇田心大队田心村,高安市宝迪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废气(煤气)味道刺鼻。 该公司发酵车间建设简陋,未对车间进行密封,造成粪便发酵后,氨味刺鼻。村口(西北方位)大气环境无组织排放的氨气浓度为3.03mg/m3,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见附监测报告致远[检]字20180617-01号)。该投诉件反映废气(煤气)味道刺鼻,经查宝迪生态不使用煤炭和煤气等燃料,所反映废气(煤气)味道刺鼻应该是氨气味。 属实 高安市环保局对高安宝迪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要求该公司停产整治,目前该公司已经停止生产,并向高安市环保局上报了整治计划。同时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拟对该公司处人民币贰拾万元罚款。
第十六批 D360000201806160013 瑞州街道瑞鹏陶瓷厂偷排废水,生产时的气味很难闻,粉尘也很大。周边村庄的老百姓深受其害。 2018年6月19日上午,高安市环保局安排副局长况雪青、生态股长邹飞会同属地瑞州街办副主任童莎、副科级干部毛振堂、环保站长陈杰到现场调查处理。经核实,由于高安市委市政府作出城区及工业园区陶瓷企业退出关闭的决策,由高安市环保局和属地瑞州街办通知,瑞鹏陶瓷(租赁企业新鹏陶瓷)从2018年1月27日起至今处于停产关闭状态。瑞鹏陶瓷(租赁企业新鹏陶瓷)处于停产关闭状态结论可从两方面得出:一是《赣西高安市瑞阳供电所电费通知单》中自2018年2月15日始无用电记录;二是《高安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变更用电申请表》新容量为0KW。瑞鹏陶瓷(租赁企业新鹏陶瓷)现正在按照高安市政府工作布置进行消除停产后的环境安全隐患工作。投诉反映的污染环境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无整改项
第十六批 D360000201806160046 位于宜春市高安市独城镇杉林村的方品化工厂晚上偷偷生产,气味刺鼻。生产污水排入池塘里,污染地下水,影响居民生活用水。之前向高安市环保局反映该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该公司自2018年4月10日以来,一直在停产整治中,无生产废气产生,对投诉人反映的江西方品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晚上偷偷生产,气味刺鼻的问题,无法核实。2018年6月17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交办信访件后,经查,该公司在市环保局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后,企业正在进行停产整治(有整治现场图片),无生产废水外排;但6月初因暴雨将泥土冲上厂里的道路,为清洁环境,对道路用水冲洗,流入废水收集池,造成收集池内的废水溢出,流入附近的池塘。对池塘、老井的水样的检测结果显示,老井水样,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标准;适用于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要求。池塘水样:PH值、COD、氨氮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标准;投诉人反映生产废水排放池塘里,污染地下水,影响居民生活用水投诉属实。 部分属实 1、于2018年4月10日对该企业存在的问题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要求该公司立即实行停产整改,按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审批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待整改到位经高安市环保局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2、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高环罚告字〔2018〕27号),处以了贰拾万元的行政处罚。3、对池塘的水的污染,正在用生石灰进行中和处理。
第十八批 D360000201806180028 位于宜春市高安市独城镇杉林村,有一家方品科技有限公司(化工厂),生产时产生的气味刺鼻。污水溢漏至池塘、农田,曾向高安市环保局反映该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该公司自2018年4月10日以来,一直在停产整治中,无生产废气产生,对投诉人反映的江西方品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晚上偷偷生产,气味刺鼻的问题,无法核实。2018年6月17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交办信访件后,经查,该公司在市环保局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后,企业正在进行停产整治(有整治现场图片),无生产废水外排;但6月初因暴雨将泥土冲上厂里的道路,为清洁环境,对道路用水冲洗,流入废水收集池,造成收集池内的废水溢出,流入附近的池塘。对池塘、老井的水样的检测结果显示,老井水样,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标准;适用于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要求。池塘水样:PH值、COD、氨氮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标准;投诉人反映生产废水排放池塘里,污染地下水,影响居民生活用水投诉属实。 部分属实 1、于2018年4月10日对该企业存在的问题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要求该公司立即实行停产整改,按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审批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待整改到位经高安市环保局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2、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高环罚告字〔2018〕27号),处以了贰拾万元的行政处罚。3、对池塘的水的污染,正在用生石灰进行中和处理。
第十九批 D360000201806190015 投诉人反映:1、高安市瑞阳新区东区公共厕所没有化粪池,粪便直排河流。2、瑞阳新区东区冲洗垃圾站的水直接流入地下水。 1、由于该公厕属中转站配建工程,据建设单位瑞阳新区管委会反映,设计的化粪池在瑞祥苑住宅区内,在施工落实过程中遇到阻工,造成化粪池一直未建成。鉴于该公厕设施不完善等情况,环卫处自接管以来也一直未开放,无人使用过,没有产生粪便,不存在将粪便直排河流的现象。该信访件反应情况部分属实。2、该垃圾中转站设有污水收集池,中转站管理人员按照中转站管理操作规定不定期对垃圾坑进行冲洗,冲洗后的污水自动流入中转站污水收集池,再通过污水泵将水排入瑞阳新区地下污水管廊,未发现污水直接流入地下水的现象。反映情况不属实。 属实(部分) 已责令城管局和瑞阳新区管理会尽快启动公厕化粪池建设,预计在2个月之内改造完毕。在公厕化粪池未完成之前,禁止对外开放;鉴于新区东西区各机关单位公厕配备完善,瑞阳新区管委会将在公厕醒目位置温馨提示市民可就近解决如厕问题。
第十九批 D360000201806190018 投诉人反映:田南镇秋山村,距离村庄不到一公里,有人私自违规开采石头,合同已经到期,仍在开采。造成严重空气、灰尘污染,导致枣、李无收。且开采石头时放炸药噪声很大。,来往运输时车辆压坏道路。诉求:要求拆除。 该矿证照齐全,有环评手续,属合法开采矿山,2018年1月16日与秋山村小组重新续签采石协议(其余相关证件均未到期),开采至2018年农历12月23日止,并于2018年1月17日缴交租金13万元,所以该矿私自违规开采石头,合同已经到期仍在开采的举报问题不属实。该采石场加工破碎设备已安装封闭防尘棚及喷淋除尘设施,矿配备一台洒水车及冲洗设施,设施已投入使用,日常安排人员对进矿路面清洗除尘,同时在桥头村主任陈润根的带领下现场查看秋山村小组临近秋山采石场的部分果树,长势挂果良好,所以导致枣、李无收的举报问题不属实。该采石场为露天开采矿山,全市采石场爆破作业全部由我市瑞安爆破公司安排专业人员统一爆破,同时该村庄直线距离采石场约700米左右,符合小型露采矿山安全生产距离条件,所以在爆破作业造成的噪声影响的举报问题不属实。秋山村小组至田南集镇道路为乡道,为2004年修建,部分路段的路面有损坏、断裂现象,所以运输车辆压坏道路的举报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目前为止,田南镇人民政府已加强对该采石场的监管,确保环保措施得到落实;同时加快道路设计审批,预计最晚在2018年12底前进行升级改造。
第十九批 D360000201806190035 投诉人诉求:1村前镇敬老院旁边的水库靠里面有一个养猪场(私人养猪场,没有具体名字)污水直排,对水库造成影响。 该猪场污染防治设施简易,未按标准建设,且未运行,粪污直接排入灵宝观水库,影响水库水质。举报属实。 属实 被举报陈文勇猪场6月26日前栏舍建筑物全部拆除到位,6月30日前现场清理干净。
第二十批 D360000201806200044 投诉人反映:位于高安市青城林语小区西区5栋楼下的一排餐饮店,油烟扰民,鼓风机噪音扰民。曾向高安市环保局反映该问题,没有受理。 7家餐饮店均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其中,有3家餐饮店安装了净化器,但烟道未通到楼顶,有2家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烟道也未通到楼顶,所排放的油烟对周边环境有不良影响。 属实(部分) 高安市环保局根据7家餐饮店存在的问题,于今年6月24日作出了如下整改要求:1、对湘辣小镇、湘味园、祥和饭店、香满楼饭店、滋味楼饭店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生产,完善相关设施,办理相关手续,并告之三家(湘辣小镇、湘味园、香满楼饭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的商户应将烟道通至楼顶并高于周边的建筑物;二家(祥和饭店、滋味楼饭店)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商户要安装油烟净化器,将烟道通至楼顶并高于周边的建筑物。2、对福建海鲜大馄饨、吴小芳包子店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生产,并补办工商营业执照和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3、整改未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准营业;整改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第二十一批 D360000201806210003 投诉人反映:位于高安市建山镇库溪村西面有个水库,已经承包给私人养鱼,老板投猪粪喂鱼,污染了居民饮用水。因为有执法人员至现场检查,现在已经将水库里的水放干,底下全是淤泥,恶臭难闻,影响农田灌溉。 1、对于举报私人承包养鱼事项,5月29日库内鱼已全部捕捞完,现场人员查看库中水已放干;经现场核查“承包给私人养鱼”问题,该承包合同系建山镇长安村库溪村小组与承包人卢三保签订,承包期为2010年3月6日至2020年春节前止。2、举报“老板投猪粪喂鱼”问题,经现场调查了解,养殖户卢三保在该山塘存在投粪养鱼情况。3、举报“污染了居民饮用水”问题,该山塘位于库溪村村庄西边,库水专用于灌溉其下方低处农田,不属于居民饮用水源;该山塘东面村庄位于地势高处,村民通过压水井取用饮水。4、举报“底下全是淤泥,恶臭难闻,影响农田灌溉”问题,经现场人员查看,该山塘水已放干,库底无明显投粪痕迹,未闻到恶臭味,对农田灌溉不受影响。 属实(部分) 1、承包户卢三保与库溪村民小组5月30日签订退出库溪山塘承包协议,退回后两年承包费,退出了承包养殖;5月29日库内鱼已全部捕捞完,终结了承包养殖。2、正在对库溪山塘进行库水置换,2018年8月31日整改到位。3、库溪山塘退出承包养殖,实行“人放天养”,6月23日已向村民公告,接受村民监督;镇村组已安排人员负责后续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批 D360000201806220003 投诉人反映宜春市高安市八景镇樟坑村,桃山养猪场废水直排樟坑村水库,万头养猪场废水直排肖江河,曾向12345反映过,未答复。 经查该猪场没有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位于樟坑水库(小二型)旁边,污染防治配备粪污沉淀池、沼气池、氧化塘、生化处理池等相关治污设施,2018年2月24日后经处理后的污水没有直排樟坑水库,堵死了以前的粪污污水直排口。养殖场距离肖江河1500m,不存在废水直排入肖江河。八景镇政府在2018年6月6日和16日两次收悉市政府转办的12345反映该养殖场造成污染问题,两次都向28365365体育在线作了情况汇报,高安市政府12345向宜春市政府12345作了回复,举报部分属实。 属实(部分) 要求该猪场尽快申报环评,完成环评报告书。市畜牧、环保部门、八景镇政府对该猪场不定期进行监督。
第二十二批 D360000201806220036 投诉人反映宜春市高安市独城镇杉林村,离农贸市场500处的化工厂(名字不知),排放刺鼻气味,废水排到农田的沟里,影响了村民的井水。 经查,该厂正在停产整治,无生产废水外排;6月初下暴雨时,有厂区道路冲洗水流入废水收集池,最终溢出流入附近池塘。经检测,杉林村老井所取水样所测批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标准,稻田水沟的水质经监测,符合农田灌溉标准。投诉人反映废水排到农田的沟里,影响村民的井水。投诉部分属实。由于该厂自2018年4月10日以来,一直在停产整治中,对投诉人反映的江西方品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排出刺鼻气味的问题,无法核实;待该厂恢复生产后,对群众反映的刺鼻气味将进一步核实处理。 属实(部分) 已于2018年4月10日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改,按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审批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待整改到位经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2018年 6月 19日对其生产废水造成附近池塘水污染的行为,处以了贰拾万元的行政处罚。
第二十三批 D360000201806230032 投诉人对高安市独城镇新街建陶基地焉家村,普京陶瓷厂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普京陶瓷厂将工业垃圾堆放在围墙外面(东南方向),占了一百多亩农田。投诉人表示,现在只是盖了草皮遮挡了一下。诉求:将垃圾清运走,还我农田。 1、关于土地性质问题。该公司围墙外确有100余亩土地,这块地就属基地管委会征用地,没有耕种,已经荒芜,用途已不属耕作用地(附江西省建筑陶瓷产业基地管委会证明和红线图)。因此,投诉所说占用了一百多亩农田的情况不属实。2、关于垃圾堆放场盖草皮遮挡的问题。该公司想用此地块建设仓库,因为那里的地势比较低,需要填平处理,所以该公司在此堆放了一些建厂时的建筑垃圾和生产废瓷,并及时平整。这些建筑垃圾和生产废瓷属一般固体废物,按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方法,可用作填坑、修路等。并且该块地外围都建有土坝围挡,以防止雨水冲刷影响下面的农田。在6月10日,接到投诉后,普京陶瓷有限公司对堆放场进行了平整覆土处理,为了美化防尘,进行了铺草作业。因此投诉人反映“只是盖了草皮遮挡了一下”是属实的,但也是可行的。 属实(部分)
第二十五批 D360000201806250052 投诉人反映:田南镇春源纸业晚上偷排废水,污染严重。 6月26日晚上,市环保局副科级干部贾小滇、副科长周辉与田南镇副科级干部夏旭阳等同志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厂因锅炉大检修于6月3日停产至今(有田南镇供电所用电记录为证),执法人员现场察看车间及厂区周边排水动向,从现场看,该企业没有生产的迹象,该企业生产废水全部循环使用,无外排,所以晚上偷排废水,污染严重的举报不属实。 不属实
第二十五批 D360000201806250062 投诉人反映:宜春市高安市田南镇秋山村,兴发石厂,放炮噪声巨大,粉尘污染,破坏生态环境,运输车压坏马路。曾反映过,但现在仍在生产,污染仍然存在。 经调查,高安市田南镇秋山村仅有一家采石场即田南镇秋山采石场,经营人为陈新发,该举报件与D360000201806190018举报件所举报的对象均为田南镇秋山采石场,该矿证照齐全,有环评手续,本次核实与上次举报核实现场未发现有变化,自6月1日以来,高安市安委会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已停发火工产品,至今未整改验收恢复生产,所以仍在生产的举报问题不属实。秋山村小组至田南集镇道路为乡道,为2004年修建,部分路段的路面有损坏、断裂现象,所以运输车辆压坏道路的举报问题属实。该采石场为露天开采矿山,全市采石场爆破作业全部由我市瑞安爆破公司安排专业人员统一爆破,爆破时间很短,该村庄直线距离采石场约700米左右,符合小型露采矿山安全生产距离条件,所以在爆破作业造成的噪声影响的举报问题不属实。该采石场2017年下半年完成粉尘防治整改,其加工破碎设备已安装封闭防尘棚及喷淋除尘设施,矿山配备一台洒水车及冲洗设施,各项粉尘环保设施已投入使用,日常安排人员对进矿路面清洗除尘,所以粉尘污染,破坏生态环境举报问题不属实。 属实(部分 已责成田南镇人民政府加强监管,督促该采石场运输车辆不得超载;同时田南镇于2017年6月1日已取得高安市发改委改造升级道路的立项批复(高发改交通字[2017]2号),现正在道路设计阶段,预计于2018年12月底对该道路进行升级改造。
第二十五批 X360000201806250002 高安市祥符镇兰东的高安市清河油脂有限公司污染环境,废水都是晚上偷排。1.水化工序每天直接排放约60吨带磷酸的废水;2.脱色后的废活性白土在野外倾倒;3.大量固体废物助滤剂去向不明。 经调查,所反映情况不属实,但检查中发现固体废物(废白土)堆场改建封闭工作未能全部完工,部分雨水系统有待进一步完善。因此,投诉反映的污染环境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2018年6月29日,高安市环保局责令清河油脂在10日内(7月9日之前)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高环责改字〔2018〕262号):加快固体废物(废白土)堆场改建围挡工作,进一步完善厂区内雨水系统。
第二十六批 X360000201806260009 高安市公安局莲花拘留所的路上一水泥沥青搅拌站,破坏林地,黑色污水横流,粉尘、噪音污染严重,搅拌沥青时气味刺鼻 江西瑞莲实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始建成投产,主要目的是配套高安市瑞阳新区道路沥青路面建设,该企业目前未取得立项及环评手续,但不涉及占用林地。日产沥青混凝土能力约1000吨,建成后断断续续生产了1300小时。由于检查时,企业处于停工状态,无法现场核实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环境影响状况。现场调查时,发现原料堆放场所没有做到“三封闭一硬化”,未设置冲洗平台,未及时洒湿清扫等,现场会产生扬尘污染;在旁边的沟渠中有黑色的灰渣痕迹。综上所述,投诉所反映的问题属实。 属实(部分) 2018年6月29日,环保部门针对瑞莲实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高环责改字〔2018〕 263 号),要求瑞莲实业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完善各项环保设施,并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高环罚告字〔2018〕36号),对瑞莲实业擅自开工建设投产行为罚款拾万元。工信部门已下达了《关于对江西瑞莲实业有限公司莲花沥青拌合站断电的通知》高工信字[2018]54号文件,要求市供电公司对瑞莲实业实行断电措施。现已断电并拆除了变压器。高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下达《督办单》(高生环办字〔2018〕1号)由属地祥符镇落实停产各项措施。
第27批 X360000201806270016 高安市田南镇汉背村瓷土无证开采,造成60多耕地和林地被毁,水土流失严重,严重破坏生态。 经核实:1、反映高安市田南镇汉背村瓷土无证开采属实。2、反映造成60多亩耕地和林地被毁,水土流失严重,严重破坏生态部分属实。 属实 对当事人艾小金处以没收矿产品(价值87500元),从重处以矿产品总价值的30%罚款,罚没合计113750元,已缴交到位,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拟移送高安市公安局处理。
第27批 X360000201806270017 高安市华林镇华芳瓷土矿无环评审批手续,违法开采瓷土,破坏100多亩公益林和基本农田,严重破坏生态。附近多家瓷土矿采矿证到期都不准延期,就华芳瓷土矿可以,有关部门违规。 经调查核实:1、反映华芳瓷土矿无环评审批手续属实。2、违法开采不属实。3、破坏100多亩公益林和基本农田,严重破坏生态不属实。4、附近多家瓷土矿采矿证到期都不准延期,就高安市华芳瓷土矿可以,有关部门违规不属实。 部分属实 停产整改
第27批 X360000201806270018 高安市汪家乡官田大队徐家村非法开采瓷土,毁林40多亩,破坏生态。 经调查核实:1、非法开采瓷土属实。2、破坏生态属实。 属实 1、非法开采已终止2、破坏环境已列入2018年矿山恢复治理方案
第28批 D360000201806280046 投诉人反映:相城镇,灰付路(县道)相城镇段,距离沪昆高铁不到1000米的矿山大队,近十年违规开采石头,将山夷为平地,损坏林地,严重破坏环境。 高安市矿山水库卢家山三皇山采石场自2003年设立,取得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017年未取得环评手续被我市列入违法违规项目环评整改名单,采石场进行了环评设施的整改后,于2018年4月取得环评手续(高环字[2018]27号),现因合伙纠纷问题自2017年以来一直未正常生产,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所以该举报件的举报问题近十年违规开采石头情况部分属实。采石所占用的矿山村集体无立木林地4.7784公顷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所以该举报件的举报问题损坏林地属实。 属实(部分)  2017年该采石场被我市列入违法违规项目环评整改名单,2018年4月取得环评手续(高环字[2018]27号),已完成环评整改;该采石场现已停止生产,7月2日高安市林业局以破坏林地资源案移送高安市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高安市森林公安局已受理并展开调查工作。
第29批 D360000201806290008 宜春市高安市的锦河水体浑浊,有水泡出现。 龙潭镇有4条汇入锦河的灌溉渠道正在清淤,导致锦河含砂土量偏高,水体浑浊;经监测锦河水质达到国家III类水标准。 属实 已责令龙潭镇人民政府7月15日前完成其各辖区渠道清淤工作
第29批 D360000201806290020 投诉人反映:位于高安市新街镇协塘行政村洞里自然村西面2里路左右有一家病死猪肉处理厂,偷排废气,恶臭难闻。曾向高安市政府反映该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诉求:废气合规排放。 高安市病死猪处理中心生产车间采用微负压通风换气设计,平常能完全收集臭气,但生产车间有时打开,致使生产车间臭气外泄;该中心污水处理池为敞开式,有微量废气产生。 属实(部分) 已责令该处理中心加强管理,减少生产车间大门打开次数和事件,尽量减少外泄废气。于7月份开展第三方环境影响监测,评价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第29批 D360000201806290026 投诉人反映:蓝坊镇先岗村委会下罗村,村支书罗铁根损坏集体林地几十亩(07年国家政策私人管理集体林地,投诉人有林权证),挖采山上的土卖钱。 因2017年高安市锦河筠安堤实施填塘压浸水利除险工程需要大量土方,当地镇政府和施工方根据就近就便的原则,就近取土,并给予了当地村组一定的补偿。土地、林地的使用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不属实
第29批 X360000201806290005 高安市黄沙岗镇松林村委会后交村村民张春元养猪场养殖废水直排,滋生蚊蝇,臭气难闻。 张春元养猪场已于2016年11月拆除,现在张春元在家务农,没有养猪。 不属实 无 
第29批 D360000201806290014 位于宜春市高安市与上高县交界处,上新公路18号公桩处,禄塘水库上游有几家无牌无证的大型猪场,污水直排至水库,影响农田灌溉,及居民用水。猪场旁还有一炼铅厂,无任何手续,废气直排。 陈何生猪场和陈云清猪场存在直排现象,没有任何环保设施,污染禄塘水库。非法炼铝厂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属于上高县境内,从高安境内搭电。 属实 按照宜春环保督查组协商高安市、上高县三方意见,陈何生猪场一周内生猪全部清栏,按照环保审批权限向项目所在地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和完善环保治理设施,达标验收后可以饲养生猪。陈云清猪场一个星期内生猪全部清栏,清栏后拆除栏舍。非法炼铝厂由高安市政府采取断电措施。
第30批 D360000201806300017 投诉人反映:高安市石脑镇闻家大队马埠村有6家养猪场,味道难闻,污水直排流到遍地都是,污染土壤导致地下水不能饮用。 陈宝平、罗长根、陈大云、陈指挥、陈钢荣、陈大林6家养猪场均存在治污设施建设不规范、不完善,年久失修问题,养猪场沼液部分直排环境。经对离猪场最近的马埠村两户村民井中抽取水样进行化验,结果显示,这两户村民家中井水C0D、氨氮两项指标均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二类标准。举报部分属实。 属实 6家养猪场在2018年7月2日均已签定了拆除协议。督办组要求6家养殖场在7月9日前将所有能繁母猪清栏,7月13日前将所有育肥猪清栏,7月15日前将所有栏舍拆除到位。
第30批 X360000201806300001 高安市筠阳街道辖区内市四中旁(裕荣建筑公司的店铺)很多餐馆油烟直排,造成周边乌烟瘴气,居民常年不敢开窗开门,出门经过这一带都要捂着鼻子跑,学校师生和附近居民深受其害(可现场感受),多次反应无果。而且他们还涉嫌严重做假,就是环保部门直接要他们自己去搜集一些电话号码作为电话抽查用,餐馆老板就全部收集了自己亲朋好友的电话报上去,并告之电话问到就说没污染。 所反映的餐饮店在经营中产生的油烟排放不符合要求,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污染属实。高安市环保局曾受理过该投诉,并进行了整改,“多次反映无果”不属实。通过对审批备案表所提供的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公众调查做假不属实。 属实(部分) 1、对6家餐饮店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要求:立即停止营业,进行整改;2、2018年7月4日,该6家餐饮店已停止营业,并已经实施断电措施,正在进行整改。
第30批 X360000201806300003 高安市村前镇西龙陂至上游方里水库,河道两旁有几十家养猪场、养鸡场,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污染环境;西龙陂上游河道河道淤塞,河床太高,堆满生活垃圾,一下大雨就会淹没农田。处于新庄镇龙溪村的万国矿业的尾矿库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污染环境。 河道内堆满生活垃圾,河床太高,下大雨会淹没农田不属实;因清淤工作会造成河道暂时淤塞,属实,但清淤后有利于河道顺畅;位于河道高安境内一侧养殖场,但宜丰县境内有养殖场和矿业污染属实。 属实(部分) 1、养殖污染和矿业开采污染建议由宜丰县调查处理。2、河道清淤工作已完成。
第30批 X360000201806300007 位于高安市独城镇邹家村外围河道边上的一家生产化工树脂企业,无环评审批手续,共工商登记,化工产品储罐随意堆放,燃煤锅炉烟气直排,废水直排地下,臭气难闻,影响周边居民。 高安市和兴科技有限公司属租用场地建设,办理了工商登记,无环评审批手续;化工产品储罐(二手设备)随意堆放,导致异味产生;企业尚在建设中,无燃煤锅炉烟气直排和废水直排地下的问题。 属实(部分) 高安市环保局对高安市和兴科技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高环责改字〔2018〕265号),要求该公司停止建设,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报有审批权限的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30批 X360000201806300013 高安市祥符镇杉林机砖厂,违规变更耕地性质建设砖厂,无环评审批手续,污染环境。高安市人力资源局贾海刚、国土局贾爱华参股砖厂。 取土用地依法办理了用地报批手续,项目通过了环保审批手续,污染物达标排放,高安市人力资源局贾海刚、国土局贾爱华未参股砖厂。 不属实
第31批 D360000201807010025 投诉人反映:德亿威尼斯小区前面的正在建的巴黎春天小区填平了一大半的凤凰湖,建筑垃圾直接倾倒入河流中,德亿威尼斯小区内靠湖边处有一家餐馆污水直排入河流。 巴黎春天小区5#、6#、7#楼在出让红线内进行施工,建筑主体均在红线范围内,没有侵占湖面。施工现场有部分建筑余土和建筑垃圾违规倾倒入凤凰湖,造成湖面西北侧部分被填平,对凤凰湖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举报属实。高安雨花斋餐厅在营业过程中产生污水直排入凤凰湖,没有纳入城市污水管网,情况属实。 属实 将5#、6#、7#号楼施工产生的建筑余土和建筑垃圾,必须全部清理掉,限7月30日之前整改到位。若在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将责令停工整改。对高安雨花斋餐厅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拟罚款1000元,要求其立即停业整顿,必须将污水排入德亿威尼斯小区的污水管道中,整改不到位,不得开业。
X360000201807090015 高安市祥符镇杉林机砖厂,损毁耕地,污染环境。 取土用地依法办理了用地报批手续,项目通过了环保审批手续,污染物达标排放。 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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