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千吨磷酸法食品添加剂活性炭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为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陆仟吨磷酸法食品添加剂活性炭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高安中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江西高安建筑陶瓷产业园
5、总投资:12000万
6、占地面积:面积40亩
7、建设内容:厂区占地用地面积为26666.7平方米(约合40亩),规划用地面积为23333.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8735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15732平方米、储罐区220平方米、仓库94.50平方米、办公楼371.28平方米、门卫15平方米。
二、主要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投入运营后,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水、废气洗涤塔废水及生活污水等;生产废水经初沉池+调节池+二沉池+过滤池处理后排入建筑陶瓷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建筑陶瓷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2、废气:本项目磷酸雾由抽风机通过集气罩、风管将其送至逆流式废气洗涤塔吸收处理后再经过高压静电除雾器;炭化活化工序尾气拟采用三段沉降+填料塔洗涤+高压静电除雾器处理;粉尘废气拟采用布袋除尘+高压静电除雾器处理;锅炉烟气拟采用钙钠双碱法脱硫除尘装置+高压静电除雾器处理;油烟废气拟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
3、固废:对固体废物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置,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要求。
4、噪声:通过采取各项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削减设备产生的噪声,根据预测结果,建设项目建成营运后产生的噪声,叠加背景值后在厂区边界外1米处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执行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三、环境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同时与相关环境功能区划具有很好的符合性,各类污染物经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建成后保证污染防治资金落实到位,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实施“三同时”,则本项目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众查阅环境报告简本的方式可以采用网上查看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联系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索取相关信息。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了解项目?
(2)您认为目前当地环境状况?
(3)该项目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
(4)您对建设项目运行所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5)您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6)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委托单位、环评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高安中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总
电话:13707057818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9105号)
联系人:付工:18779138247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