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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有变动
日期:2018年6月21日  作者:  字体:[] [] []
 

  为适应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我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有了新变化。 

  按照最新要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明确为“六类受理、三不受理”。属于受理范围的六类信访举报包括: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对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单位职责范围的;仅列举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而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高安市纪委监委鼓励实名举报,提倡网络举报,避免越级举报,反对多头举报。举报网址为:http://jiangxi.12388.gov.cn/yichunshi/gaoanshi/;举报电话为:(079512388-06;来信举报寄至高安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来访举报到高安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此外,还可搜索关注“廉洁高安”微信公众号进行信访举报。 

  高安市纪委监委将对信访举报事项严格保密。同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要求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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